福州新區發布龍頭企業人才購房保障新政
2023-01-30 09:02:03 來源:福州晚報近日,福州新區管委會發布《福州新區龍頭企業人才購房保障政策實施細則(試行)》(下稱“細則”),切實做好福州新區龍頭企業人才住房保障工作,促進企業人才引得進、留得下,解除企業人才的后顧之憂。
細則適用范圍為福州新區長樂直管區范圍內的龍頭企業(須為直管區內注冊登記或設立分支機構)及企業自主認定的人才。
按企業上年度或上兩年年平均納稅額和人才規模,分5個檔位,為單個企業提供最高1萬平方米的人才房配額;按5個人才層級為人才提供6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人才房;提供折扣購房(企業人才住房按照市場評估價7折出售)及貨幣化補貼(按每套實際成交價20%發放補貼)兩種保障形式。
保障形式包括折扣購房方式和貨幣化補貼方式。折扣購房方式中,房源包括福州新區長樂直管區269平方公里范圍內的人才房,企業人才住房按照市場評估價7折出售。企業人才住房產權約定、退出機制按照相關規定執行。
貨幣化補貼方式中,房源包括以福州新區長樂直管區269平方公里范圍內國有企業建設的人才房為試點。補貼標準:申請人以市場評估價購買相應人才房,新區財政按每套實際成交價20%發放補貼,實際購買面積不得超過最高保障面積,且兌現前須付清全部購房款(含現金全款支付或銀行按揭放款后)。享受貨幣化補貼購房的人才,需承諾在企業服務滿5年。
以上兩種保障形式所購住房,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、轉讓、贈與、互換、抵押(除按揭和法院判決外)。自房屋不動產產權登記之日起滿10年后,不動產產權登記可直接變更為普通商品房,購房人可自主上市交易,交易收益全額歸人才所有。(記者 徐文宇)